天津市滨海公证处

提存公告

 发布人:天津市滨海公证处   发布时间:2024-07-31    浏览次数:822次

因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城西供电分公司,经多方查找无法联系到【(2024)津02民终6658号】裁定确定的相关金额受领人汪龙喜。为及时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现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城西供电分公司已于2024718日将上述裁定确定的履行款项提存至天津市滨海公证处。

依据法律规定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城西供电分公司已履行了相应的义务,受领人领取上述提存款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则消灭,请汪龙喜见公告后及时联系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城西供电分公司或天津市滨海公证处

【天津市滨海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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