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公证协会《远程视频办理公证指导意见》,我处不断推进“互联网+公证”业务,目前已办理远程视频“零接触”公证73件,为远隔千里的当事人提供了近在眼前的公证法律服务。
近日,我市某律所在参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的关键时期,突然接到律师协会关于其被投诉的通知,需要该律所依照程序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应的答辩意见及证据。虽然该案本方当事人非常配合,愿意为律师作证并出具证明,但由于该当事人已移民国外,在当前严峻的疫情形势下无法亲临国内作证,而等待驻外领事馆办理公证耗时较长,将错过律所递交答辩材料的时限。在事情陷入僵局时,该律师找到我处公证员李浩旗,希望寻求到公证帮助。李浩旗了解到相关情况后,迅速进行应急处置,放弃伤病休假,与当事人经过多方连线沟通相关事宜,确定当事人意思表示,讲解公证程序及法律后果,为该案找到远程零接触公证方案。
6月7日,中国时间上午九点,当地时间晚上八点,公证员、公证工作人员、公证处技术人员就位,我处远程视频办证系统开启。原以为文本齐全、程序完备,前期沟通较为顺畅,当事人也非不懂网络操作的老年人,应该能快速办理完公证,但不知什么原因,当事人在大洋彼岸经过多次尝试,始终无法通过验证进入远程视频办证平台与公证员进行视频连线。虽然远隔万里,但李浩旗公证员能感受到每一个人员的心情。身在国外的当事人一遍遍扫码、等待接收短信、验证,希望能为帮助过自己的律师正名;当事律师不停的和当事人微信沟通,与律协沟通;技术人员不断的帮助寻找新的尝试方案。但经过多人、多机、多次尝试,三个小时过去,仍然无法通过验证(事后经系统技术人员比对其他远程案例分析,无法连接的原因可能与当事人所在地区有关)。因律协的证据提交时限紧迫,各方无法另约合适的时间再次办理,当事人把求救的目光聚集在公证员身上。如果不能远程零接触办证,能否对律师与当事人使用微信视频连线当事人陈述作证的过程办理保全公证呢?但是这种证明方式非直接证明,费用又高于远程零接触声明公证,当事人又是否同意呢?公证员通过律师与律所领导、律协人员充分的沟通,对两种不同的公证类型、出证形式、证据效力言明分析,最终律协人员决定采用保全证据的公证方式。
当保全公证结束时,已经是中午一点了,但考虑到当事律所需求,我处为其开启绿色通道,迅速出具了公证书。当拿到公证书时,律所领导及律师不停的表示感谢,对我处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及为民服务的执业理念给予高度赞扬。
本案中,在无法办理远程零接触声明公证时,公证员转变思路,利用保全证据的公证模式为其代理人与当事人进行微信视频的过程办理了公证,不仅解决了当事人的证明需求,更解决了提交材料的时限难题,免除了远在国外的当事人的奔波,也迅速解决了该申请人的现实困难,充分体现我处公证员坚持人民至上,服务至上的理念。下一步,我处以深化“零接触”服务为契机,还将继续深耕精研、完善细节,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