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缩减政府定价范围和定价项目层级,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要求,根据《天津市实行政府定价公证服务项目目录和收费标准》的通知(津发改价费〔2020〕4号)的规定,于2020年3月1日起,天津市滨海公证处将按照新收费标准收取公证费。
其中,公证机构依法提供证明有法律意义的事实、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件文书等主要公证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具体服务项目和标准详见下表。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公证服务项目,我处将承诺不以任何名义拆分项目、扩大范围、改变计费方式等收费。
天津市滨海公证处实行政府定价
公证服务项目目录和收费标准
序号 |
公证服务项目 |
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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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证明有法律意义的事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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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证明合同、协议 |
50万元(含)以下部分 |
0.3% (按比例收 费不到200元的 按200元收取) |
50万元一500万元(含)部分 |
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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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万元一1000万元(含)部分 |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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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万元—2000万元(含)部分 |
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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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万元一5000万元(含)部分 |
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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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万元一1亿元(含)部分 |
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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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亿元以上部分 |
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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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证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协 议。如:抚养协议、赡养协议、 监护协议、出国留学协议等 |
200元/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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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证明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协 议.如:夫妻(婚前)财产约 定协议、遗产分割协议、共有 财产约定和分割协议等 |
400元/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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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存款等遗产收益额小于5万元的,办理小额遗产保管公证。 |
1.2% (按比例收 最低2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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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证明不涉及房产的财产继承、 赠与和接受遗赠(证明单方赠 与或受赠的,减半收取) |
受益额20万元(含)以下部 分 |
1.2% (按比例收 费不到200元的 按200元收取) |
20万元一50万元(含)部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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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万元—500万元(含)部 分 |
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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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万元一1000万元(含) 部分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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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1000万元部分 |
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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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房产的继承、赠与和接受 遗赠(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 减半收取) |
按受益份额的面积计算(尾数不足一平方米按 一平方米计算),每平方米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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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证明遗嘱 |
400元/件(不涉及财产200元/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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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证明委托、声明、保证等单方 法律行为 |
200元/件(用于融资的声明、保证等,按照证 明合同、协议收费标准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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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 |
不出具执行证书的,按债务总额的0.1%收取(按 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出具执 行证书的,加收至债务总额的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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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 曾用名、住所地(居住地)、经 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 资格、资信、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婚姻状况、亲属关系、财产权、收入状况、纳税状况、选票、指纹等有法律意义的事实。 |
100元/件(用于继承的亲属关系公证,按照财 产继承公证的收费标准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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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 资信、收入状况、纳税状况、 财产权属等有法律意义的事实 |
400元/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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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证明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收 养事实、票据拒绝、查无档案 记载等有法律意义的事实 |
400元/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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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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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公司章 程、会议决议、证书、执照或 其他法律文书 |
400元/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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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证明知识产权的享有、转让和 使用许可文书 |
500元/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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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证明其他有法律意义文书及文 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及证 明文书的副本、影印本、节本、 译本与原本相符等 |
100元/件 |
政府指导价管理以外的其他公证服务,天津市滨海公证处将根据服务项目所耗工时、业务难易程度、责任风险大小、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及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自主确定收费标准,详细标准见下表:
天津市滨海公证处实行市场调节定价
公证服务项目目录和收费标准
序号 |
公证服务项目 |
收费标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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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全证据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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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保全现状、购物过程、清点物品、取样及其他保全行为公证定价 |
2小时以内 |
2000元 |
连续工作超过8小时或者保全环境恶劣危险、保全内容复杂的,协商定价。以上计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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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2小时不足4小时部分 |
每小时加收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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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4小时不足8小时部分 |
每小时加收1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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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保全网页、电子邮件、其他电子数据公证定价 |
1000元起,每增加一页截图增加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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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保全送达公证 |
现场送达 |
与保全现状、购物过程、清点物品、取样及其他保全行为公证定价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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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送达 |
1200元/每封邮件 |
邮寄内容过多的,协商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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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保全书证公证 |
1000元起,被保全书证每增加一页加收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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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保全证人证言或当事人陈述公证 |
2小时以内 |
2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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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2小时 |
每小时加收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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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场监督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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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现场监督 |
2小时以内 |
2000元 |
连续工作超过8小时的,或者监督内容复杂的,协商定价。以上计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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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2小时不足4小时部分 |
每小时加收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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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4小时不足8小时部分 |
每小时加收1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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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遗体捐献、器官捐献等公益类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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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遗体捐献、器官捐献等公益类公证 |
免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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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证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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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公证提存 |
担保性提存 |
按照提存标的额的3‰收取,不足500元的按照500元收取 |
疑难复杂的公证提存事项,协商收费。提存必要的评估、拍卖或者仓储保管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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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偿性提存 |
按照提存标的额的6‰收取,最低收费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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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公证登记事务 |
每件500元/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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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代办法律事务 |
协商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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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公证保管 |
保管文书 |
每件文书10元/月 |
保管时间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租用保管箱费用等保管必要支出由当事人承担。保管电子数据的另行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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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物品 |
每件物品20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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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公证司法辅助 |
协商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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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确认遗嘱效力 |
比照遗嘱继承公证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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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出具法律意见书 |
协商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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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公证调解 |
协商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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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其他公证事务 |
协商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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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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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解答法律咨询 |
50元/小时 |
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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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副本费 |
20元/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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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外出办证费 |
2小时以内 |
300元 |
以上计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住宿费、交通费按实际支出由当事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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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2小时不足1天 |
每小时加收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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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1天 |
按以上标准100%加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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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外出调查费 (根据当事人申请调查取证的) |
每调取一处证据收费100元。交通费按实际支出由当事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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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公证书译文翻译费 |
公证书由公证处翻译的,英文证书翻译费每件50元,小语种翻译在此基础上加收;公证处委托翻译公司翻译的,由当事人按照翻译公司标准向翻译公司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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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代拟与公证相关法律文书 |
代拟与公证事项相关的民事法律文书 |
公民委托书、声明书等一般性的法律文书 |
100元/件 |
重大、疑难法律文书协商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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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等比较复杂的法律文书 |
500元/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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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拟与公证事项相关的经济法律文书 |
500元/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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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修改与公证相关法律文书 |
比照文书起草费减半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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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录入费 |
为当事人录入电子文本或手书文件的每页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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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查档费 |
每卷20元;需制作复印件的另行收费,每页1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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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常年公证法律顾问费 |
协商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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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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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大宗、复杂、综合性的法律事务提供公证法律服务的,或当事人有特殊需求的,由公证申请人与公证处协商收费。 2、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之后出具公证书之日前,当事人撤回公证申请的。已交的公证费按以下情况处理:未经审查的每件收50元;已经审查的按照该公证事项收费标准的50%收取。公证书已制作完毕的,当事人不得撤回公证申请,此时公证费不予退费。 3、不予办理公证的,公证机构根据其原因和责任,酌情退还部分或者全部收取的公证费。 4、终止公证的,公证机构根据其原因和责任,酌情退还部分收取的公证费。 5、当事人委托鉴定、检验检测、翻译所需的费用由当事人支付。 6、公证书被撤销的,所收取的公证费按以下规定收取:(1)因公证机构的过错撤销公证书的,收取的公证费应当全部退还当事人;(2)因当事人的过错撤销公证书的,收取的公证费不予退还;(3)因公证机构和当事人双方的过错撤销公证书,收取的公证费酌情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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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公证处将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在服务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请社会各界人士监督检查。同时,我处也将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应按规定减收或免收公证服务费用。对确有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减免公证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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